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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(理学)博士科学学位 一、培养目标 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,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。 2.掌握有关学科坚实、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,对本学科的最新进展和发展趋势有深入的理解,熟悉并了解相关学科的重要理论和技术。 3.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,能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本学科中的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。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作出创造性的成果。 4.胜任本学科高校讲师和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所承担的教学和科研任务。 5.熟练掌握和应用一门外国语,能熟练的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,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。 二、研究方向 见各专业培养方案。 三、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。第一学期主要为课程学习时间,同时可进行学位论文的准备;教学或临床能力训练工作可安排一个学期;其余时间用于学位论文工作。 第一学年末(第二学期)进行开题报告与开题考核。 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一、培养目标 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团结协作,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,身体健康,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。 2.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熟练的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,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杂症,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,达到卫生部颁发的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”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。 3.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。 4.具有从事临床科研工作的能力,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,选定科研课题,实施科学研究,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。 5.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,具有一定的听、说、读和写作能力。 二、研究方向 见各专业培养方案。 三、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。 1.课程学习:入学后第一学期在校本部学习课程,在广泛奠定本学科专业知识的基础上,可同时适当安排临床训练。 2.临床技能实践:根据各学科特点进行二级或三级学科训练,本专业临床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,担任总住院或代理主治医师工作半年以上,逐步学会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,使其临床能力达到初年主治医师水平,此期间可参加临床教学工作。在第二学年(第四学期)末进行开题报告与开题考核。临床技能考核一般在第五学期进行。 3.学位论文工作:结合临床工作进行科研训练,完成一篇具有临床医学博师专业学位水平的学位论文,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。论文工作时间累计一年。 |